房屋稅:

一、納稅義務人:所有權人,俗稱屋主

二、土地上的各種房屋都是課徵對象,當然包含【違建】。

三、房屋每年徵收一次,5月開徵,所以下個月各位就會收到稅單了,聽說台北這一次會漲很多,不知真假。

四、房屋稅條例在103年6月有修法,所以稅率都有變動。

房屋稅第五條  

ps:這張是本人自己整理的,只適合台中市,有錯請告知。

 

五、免徵房屋稅:

1、無償供政府公用的房屋

2、不以營利為目的,政府核准的公益用房屋

3、受重大災害,毀損面積占整棟面積【五成】以上。

4、住家房屋現值在10萬元以下。

 

六、減半徵收房屋稅:

1、政府配售之平民住宅

2、合法登記之工廠供直接生產使用之自有房屋

3、受重大災害,三成以上不及五成。

 

台中市房屋稅條例 非自用住宅1.5%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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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稿時間:2015/01/30 17:26 最新更新:2015/01/30 17:26

(中央社記者郝雪卿台中30日電)台中市議會今天三讀通過「台中市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」,非自用住宅採行最低稅率1.5%,自用住宅稅率維持1.2%

配合立法院修正「房屋稅條例」將非自用住宅稅率調高為1.5%3.6%,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提出「台中市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」草案,今天在台中市議會三讀通過,自住1.2%、非自住1.5%、私人醫院(診所、自由職業事務所及營業用房屋)3%、人民團體及其他2%。。

市議員李中認為,房屋稅的條例是中央立法,地方政府也必須依據訂定稅率,這兩年地價稅上漲,如果市府再調漲房屋稅,營業場所的成本增加,接著可能會帶動物價,建議市府暫時不要調整房屋稅。市議員范淞育說,調整房屋稅徵收率可能會導致相關業者變相漲價。

市議員楊正中指出,依據財政收支劃分法以及地方稅法通則,房屋稅和地價稅屬地方稅,是地方的自治事項,中央為何能替市議會訂定房屋徵收稅率?這是侵犯地方議會的自治權,他主張退回此案,並聲請大法官釋憲。

市議員謝志忠則說,中央民國1036月修正「房屋稅條例」,市府根據此法制訂「台中市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」,並採用最低稅率1.5%,這麼做並沒有錯,市議會應該支持。

地方稅務局代理局長葉國居解釋,配合立法院修正「房屋稅條例」將非自用住宅稅率調高為1.5%3.6%。包括台北市、新北市、桃園市、宜蘭縣等地方政府也都陸續修法採差別或較高稅率。

葉國居說,台中市和高雄、台南一樣,採最低稅率1.5%。而這也是市長林佳龍考量目前物價居高不下,苦民所苦,於是決定採全國最低稅率,將民眾的稅賦降至最低。104013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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